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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. 課程宗旨
  為在職傳道人提供聖經知識和事奉技巧上的進修機會,使學員到進深且合時的造就,畢業後更有效率地帶領教會面對時代的挑戰。
   
II. 入學要求
  A. 清楚蒙召終身服事主,並由事奉教會書面推薦。
  B. 學歷要求:
    i. 獲神學學士或教牧學學士學位,而全職牧會達兩年者;其畢業平均績點達2.70或以上者,均可申請。
   


III. 修讀年期
 

以兼讀方式修讀,六年內完成。

   
IV. 畢業要求
     按課程要求修99學分,平均績點達2.70(B-),靈命和品行符合要求和畢業面試合格者,經院務會議推薦,獲院董會接納,得獲頒發"道學碩士"學位。
    
V. 課程設計
  總學分為99分,包括:
    必修科:84分
    選修科:15分

屬靈生命 ( S 類 )
3學分
聖經真理 ( B 類 )
51學分,17 科
事奉技巧 ( M 類 )
27學分,9科
生活品格 ( C 類 )
3學分,1科
靈命造就 聖經書卷研究 (10科) 研經與釋經 教牧成長 或
  宣教聖經神學 教牧事工哲學 性格類型與教會牧養 或
  系統神學 (I、II、III)  差會、教會與宣教士 教牧與人際關係
  教會歷史 (I、III) 釋經講道I  
  普世宣教運動發展 釋經講道II
    釋經講道III
  語文(2科)*
  教會行政管理
   
 
可選擇修讀“希臘文I ”,“希臘文II”“實用希臘文”或其他語文科以完成語文科6學分之要求。